民國六、七十年代,各地垃圾問題層出不窮,沒有一個地方願接納建設衛生掩埋場,於是,中壢垃圾大戰,新莊垃圾大戰,幾乎每天都有一處發生,地方官甚至在馬路中央跪求居民,讓他蓋垃圾掩埋場,而這一切在焚化爐陸續完成後,不再發生。
然而,時序進入民國一0四年,我們卻又看到垃圾大戰蠢蠢欲動。原因無他,焚化爐已經進入大修期間,但是垃圾量未減,有以致之。全台二十四座垃圾焚化爐,照理說足夠處理全台每日垃圾,為何仍將爆發垃圾大戰?
究其原因,各縣市垃圾費徴收型態不同,導致個人垃圾生產量有極大差距。台北市八年前即開始垃圾費隨袋徴收,民眾因節省垃圾費而強迫分類,使得垃圾量大為降低,原有三座焚化爐,現只需一座爐子即可應付;新北市去年跟進,垃圾量也顕著降低,效果明顯,為何其他縣市不跟進?
環保署當年制定垃圾費徵收辦法時,只考慮隨水費或隨電費徵收,我提出隨袋徵收未被列入。那時我認為,不管隨水費或電費,都不符環境正義,沒有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,無奈言者諄諄,聽者渺渺,為求便宜行事,這一幕幕上演的垃圾大戰,成為永遠無法揮去的噩夢。
在各縣市未能普遍執行隨袋徵收政策之前,各焚化爐可先設分類篩選機的前處理設備,減少焚燒量,並廣納無焚化爐縣市使用,是個可行辦法。
不過,垃圾零廢棄仍舊是我們的終極目標,那天這目標完成,就沒垃圾大戰可憂慮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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