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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6月27日

【蒼鷹說-垃圾大戰夢魘再起】

「環署當老大,建大型焚化爐」。斗大的新聞標題,讓人有種被五雷轟頂,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覺。 民國七十八年,環保署開始規劃大型焚化爐,十年之間蓋了二十多座垃圾焚化爐,終於解決了臺灣垃圾處理問題。不過也造成了這三十年來,環保單位只會焚燒垃圾,不知從頭做垃圾減量的慣性,終有今日的悪果。



大禹治水,終究是以疏浚的方式才能以竟全功,一味地蓋焚化爐燒垃圾本質上採取的是圍堵政策,注定會失敗,更別提興建焚化爐招致的抗爭。此時鼓吹環保署興建大型焚化爐,不知是何道理?
蓋焚化爐處理垃圾絕非萬靈丹。台灣這二十四座焚化爐燒出的問題不知是否為大眾知悉?飛灰的問題、底渣的問題、廢氣中的戴奧辛問題,這些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潛在殺手,都沒有被妥善的處理。多蓋一座大型焚化爐在中部,PM2.5應該只能天天紫爆,縣市首長能不負責嗎?
環保署是個最容易被忽視的單位,但其實與你我都息息相關,一旦處理不當,後果絕不亞於政治效應,為政者不可不慎。以從事環保工程數十年的經驗,以及近來的各項媒體報導看來,各縣市首長似乎都沒能掌握問題的核心。政府6年若能拿出160億元預算處理垃圾,請絕對、絕對不要拿來蓋焚化爐;試想,從現在開始規劃,做完環評,開始䢖廠到可運轉,已是至少四年後,緩不濟急,為何不善用手上已有之籌碼?
從專業角度觀之,焚化爐燒垃圾應先進行前處理;而焚化爐修繕亦無需政府出錢。環保署舊有垃圾處理政策實需要重新審視,絕非編一、二百億預算即能解決。在政府預算捉襟見肘的狀況下,為什麼不轉念思考促進產業創新、且經濟實惠、全民皆贏的方法呢?
蔡總統的指示是:謙卑!謙卑!再謙卑!那麼,為何不廣納更多專家意見,尋求最佳對策呢?



2016年6月24日

【環保科普系列】--[卷二十四]與垃圾爭地

  各縣市垃圾大戰問題日趨嚴重。由於目前的焚化廠每年都要歲修,一旦歲修即必須停爐兩星期,然而各縣市處理本身垃圾量已經飽和,實在沒有餘裕相互支援,使垃圾問題雪上加霜。政府在束手無策下,興起新建焚化爐念頭;然而此想法立即遭環保團體抗議,認為垃圾處理應該從根本的垃圾減量著手,而非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,讓垃圾與人爭地。

photo credit: KA_CHUN1117



   全台灣有二千三百萬人,如果每人每天產生一公斤的垃圾,每天就有二萬三千噸的垃圾被製造出來,每年就是八百四十萬噸民國八十年前,我們都用掩埋方式來處理,因此,全台共有五百座以上的垃圾掩埋場,而我們只有309個鄕鎮。

         如果每個掩埋場平均是三公頃,垃圾場用地共佔一千五百公頃,而垃圾場周邊十倍的土地幾乎都無法使用,所以,台灣的土地中至少有一萬五千公頃荒廢,以台灣有限的土地資源,佔的比率也太大了。

  民國八十年後,垃圾焚化爐興建逐年完成,目前,全台有二十四座垃圾焚化爐,垃圾掩埋已逐漸成為歷史,但遺留下來的這些掩埋場仍然存在,政府想盡辦法清除改善,但囿於經費不足,也只能眼睜睜見其留存各地,繼續汚染地下水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垃圾山移除技術,在台灣已經相當成熟,從民國九十年嘉義八掌溪畔垃圾山移除成功,環保署便陸續完成河川行水區垃圾移除工程,至今僅剩四百座大小型掩埋場,分散各鄕鎮,有些甚至因都市發展,而成為市中心。近期内完成最大䅁例,就是內湖垃圾山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政府財政日益困窘,已無多餘心力來清除剩下的垃圾掩埋場,如果能推動一項新政策,公開標售垃圾場用地,並因地制宜,發展成各種不同用地,開發商必捧錢來參與,因為可賺大錢,公害問題也同時解決了,政府、百姓、商人皆得利,共創三贏。

  我們所居住的土地,是向後代子孫暫借的,我們沒有權利污染它,必須將它整治乾淨,傳於後代,才算是盡了我們這一代的責任。

2016年3月17日

【環保科普系列】--[卷十八]垃圾不落地

早期在台灣,每個巷口都放個垃圾子車,垃圾車來了,子車扣上母車,垃圾倒進,而後經壓縮便帶走。這時我們享受了清除垃圾的便捷,同時也增加了垃圾量,每年以一定的比例成長,我們美其名,因生活水平提高,而垃圾量自然增加,是社會進步的象徵。

不過,事實真是如此嗎?因為太便利的結果,大多數人便把稍不可用的東西,都當垃圾清掉,使得垃圾量巨幅成長,而垃圾掩埋場便很快填滿,新垃圾掩埋場因民眾抗爭而使得興建受阻。於是,垃圾子車旁堆滿了垃圾,逐漸擴大佔據整個街道,台灣許多城市、鄉鎮,都成了垃圾城,這就是我們熟知的「垃圾大戰」。


圖片來源:http://maxwelltest.dareno.org/public_html/archives/portfolio/keep-the-trash-off-the-ground

因此如何解決垃圾量快速成長的困擾,成為各級政府首要工作。民國七十八年,環保署首先提出了垃圾收費的概念,希望以價制量,並教育民衆「污染者付費」的觀念,可惜環保署用了一個錯誤的決策,隨水費徵收垃圾處理費,民眾感覺不出減少垃圾產生實質的好處,因此,垃圾減量效果有限。

1997年陳水扁當臺北市長時,採納了垃圾費隨袋徴收策略,先執行第一階段,垃圾不落地,撤掉垃圾子車,訓練民眾提垃圾直接丟進垃圾車,實施初期,造成民眾非常不便,駡聲連連,但經過陣痛期,民眾終於習慣聽到「少女的祈禱」鈴聲,便拎著垃圾到巷口丟進垃圾車,垃圾終於可以不落地。於是台北市有一街景是全世界所獨有,那就是民眾要在一定的時間,一定的地點恭侯垃圾車的到來,如果晚到了,你就必需拎著垃圾袋,追著垃圾車跑。

習慣是養成的。2000年台北市全面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,朝向「資源全回收、垃圾零掩埋」目標邁進,並帶動其它縣市效法。說真的,既要求垃圾不落地,更要求垃圾要事先分類,並使用專用垃圾袋,全世界並沒有太多國家可以做到,然而在台灣,若是能減少垃圾費支出,又能使資源回收再利用,便使很多人願意配合,台灣人節儉愛物的傳統在此展現。事實上,北京市政府、廣州市政府都曾到台北市考察過,卻都認為很難在他們那邊執行!2013年臺灣百大社會創新案例,將垃圾不落地列為臺灣百大創新之一,認為是在高度開發的文明社會才能實施的政策,是臺灣邁向世界先進國家的指標。

所以我們說,「垃圾減量」才是社會進步、邁向高度文明發展的象徵,不是嗎?


2016年2月3日

【環保科普系列】--[卷十二]垃圾大戰

民國六、七十年代,各地垃圾問題層出不窮,沒有一個地方願接納建設衛生掩埋場,於是,中壢垃圾大戰,新莊垃圾大戰,幾乎每天都有一處發生,地方官甚至在馬路中央跪求居民,讓他蓋垃圾掩埋場,而這一切在焚化爐陸續完成後,不再發生。



然而,時序進入民國一0四年,我們卻又看到垃圾大戰蠢蠢欲動。原因無他,焚化爐已經進入大修期間,但是垃圾量未減,有以致之。全台二十四座垃圾焚化爐,照理說足夠處理全台每日垃圾,為何仍將爆發垃圾大戰?

究其原因,各縣市垃圾費徴收型態不同,導致個人垃圾生產量有極大差距。台北市八年前即開始垃圾費隨袋徴收,民眾因節省垃圾費而強迫分類,使得垃圾量大為降低,原有三座焚化爐,現只需一座爐子即可應付;新北市去年跟進,垃圾量也顕著降低,效果明顯,為何其他縣市不跟進?

環保署當年制定垃圾費徵收辦法時,只考慮隨水費或隨電費徵收,我提出隨袋徵收未被列入。那時我認為,不管隨水費或電費,都不符環境正義,沒有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,無奈言者諄諄,聽者渺渺,為求便宜行事,這一幕幕上演的垃圾大戰,成為永遠無法揮去的噩夢。

在各縣市未能普遍執行隨袋徵收政策之前,各焚化爐可先設分類篩選機的前處理設備,減少焚燒量,並廣納無焚化爐縣市使用,是個可行辦法。

不過,垃圾零廢棄仍舊是我們的終極目標,那天這目標完成,就沒垃圾大戰可憂慮了!


2016年1月25日

【環保科普系列】--[卷六]酒矸瞠未沒

在四、五零年代,物資極為匱乏,所有用過的都會被重複使用,那個年代幾乎沒有垃圾。曾幾何時,物資開始豐富,我們學會浪費,不斷製造垃圾,終於被垃圾所掩埋。

Photo source: Bhavyesh Acharya via Unsplash

「垃圾大戰」成為人類進化過程中,必須經過的一個驛站,日本如此,台灣如此,現在的中國大陸,正面臨這文明的代價與宿命。

「酒矸㫾未沒」陣陣響亮的叫賣聲,迴盪在五零年代的台灣,也繼續飄盪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,只是回收的東西不一樣了,早期收破銅爛鐵、報紙、玻璃瓶,現在回收塑膠瓶及電子產品。

資源再利用,已是現代人的共識,但資源要如何利用才能創造更高的產值?便是現代科技所追求的目標。廢塑膠回收,洗不亁淨,只能當塑膠次級品;洗得乾淨,便能製成塑鋼或衣物、地毯等高級產品。

重金屬汚泥若不會處理,就只能依照目前大多數的處理方式固化掩埋,把問題丟給後代子孫;若有技術加以處理,則能變成高產值的鐵氧體,做成防電磁波及防銹蝕的塗料,產值提升百千倍。有機汚泥若不會處理,只能依照過往方式乾化掩埋;會處理,則成為奈米級有機肥料,產值提升上萬倍。

酒瓶回收,只是傳達一個回收再利用的概念;而資源再生,則是傳達已進化再生產的進階概念,我們如何從recycle reuse 而至reproduce,便是我們該思考的方向。

人類耗盡地球資源而不自知,在台灣人共同記憶的叫賣聲中,我們找到了對地球失落的責任。


2015年10月29日

[投書]名家觀點-垃圾處理可官民雙贏

翻開《中時》,看到第三版「垃圾大戰」斗大標題,怵目驚心,讓我瞬時跌入回憶的深淵。32年前,奉命前往日本考察垃圾處理45天,曾天真的問日本環保官員,台灣的垃圾處理與日本差多少?他很客氣的說,大概20年吧!當時我很豪氣的說,我們10年之內會趕上,果然10年之後我們陸續完成24座焚化爐。

為了徹底解決垃圾問題,我建議當時的署長簡又新,用垃圾費隨袋徵收方法,可惜不為所用,還是以隨水費徵收方式進行。民國79年我離開環保署,到各地方鼓吹這個概念,只有當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聽進去,開始執行垃圾不落地政策,而後馬市長、郝市長跟著執行垃圾費隨袋徵收,今天才有台北市3座焚化爐,只需用1座即可的傲然成績。我也曾到高雄市、台中市、台中縣遊說,可惜這些市長怕麻煩不願執行此方案,所以垃圾量年年增加,而有今天的結果。

環保署成立之時,我們這些年輕的幕僚曾建議環保署應仿效警政署管理一條鞭,因台灣土地不大,環保的空、水、廢管理不能切得太細,否則管制效果必打折扣,這30多年來果然見證我們當年想法是對的。不僅垃圾處理全國要事權統一,空汙問題能分縣市管理嗎?河川整治也能分段嗎?希望將來環資部成立,事權統一能一併解決。

全台24座焚化爐處理垃圾,應是綽綽有餘,問題在所有焚化爐都沒做前處理設備,除了台北市因分類做得好,比較不需要外,其餘各縣市都應加設前處理設備,可增加垃圾處理量,增長焚化爐壽命,減少底渣掩埋量。

全台尚有500座舊垃圾掩埋場,每縣市至少找一適當舊有掩埋場,挖除舊垃圾,以最新型掩埋場設計,如倉儲式,加上資源回收前處理設備,做為事業廢棄物處理場,並為政府緊急時使用,開放民間投資,接受政府管理。如此不但可以分擔政府責任,也可繁榮民營環保產業。

垃圾處理技術不斷翻新,焚化已不是最佳方案,我們期待一個全資源化的處理技術,而這技術即將成熟,一個有為的政府,應該有前瞻性的計畫。我期待環保官員能大聲的向全國人民說:10年後,我們垃圾將全回收,關閉所有焚化爐和掩埋場。

(本文登載於2015年10月14日 中國時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