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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3月24日

【環保科普系列】--[卷二十一]環保產業論

我想如果環保署的編制縮減到99人時,台灣的環境乾淨度會逹到全世界第一流;原因無他,只要環境政策對了,就不需要有那麼多環保督導及環保稽查人員;大家都知道大禹治水的故事,而政府卻不斷的在做防堵的蠢事,如果做環保需要花錢,再多的環保稽查人員也不夠;如果做環保可以賺錢,那需要環保警察?

環保與經濟無法並重,那是二十世紀的思惟;如果政府把環保當成產業來經營,做環保的業者都賺了錢,大家便爭先恐後加入此一行業,台灣的環保怎會做不好?然後將此產業精緻化行銷全世界,台灣不僅會是一個全世界最乾淨的生態島,也是一個最富裕的地方。






日月光汚水汚染案,讓我感嘆慨萬千,每天有那麼多廢酸排出,為什麼不回收?如果PH值在2,表示廢水中含了大量的强酸,經過稀釋而成,那為什麼不在高濃度強酸時就回收,而要用大量的水去稀釋,造成水資源浪費且不易回收處理,要知道重金屬在強酸中屬游離狀態,對所有生物皆會造成嚴重傷害,如果在源頭即濃縮回收,技術上相對簡單;以一個年產值二千多億的公司,化工知識的貧乏,令人訝異;據說台積電公司就做得非常成功,為什麼不虛心就教?

如果經濟部把環保產業做大,環保署的存在就沒那麼重要了;如果我們把廢水、廢氣、廢棄物的管理都用碳權交易的原則來處理,規定減少多少的汚染量,就可有多少租稅減免,以獎勵的方式誘導企業代替處罰方式,效果應該會比較好;另外獎勵環保處理業者提昇環保技術,訂定廢棄資源再生獎勵辦法,吸引更多的企業投入此一技術之開發,那麼政府何必煩惱環保做不好?

此外,政府應該擴大環保產業巿場需求,如果我們把全台灣五百座垃圾掩埋場全部挖除,資源再利用,那將會有上千億的廢塑膠可再利用,有上萬公頃土地可䦕發再利用,為了完成此項工程,機械製造業、塑膠回收業、塑料二次加工業、營造業、建設公司等各行業之業績會急遽上升,就業率大大提高,政府失業率低於百分之三之目標也能軽易解決。

這些工程需要政府出錢嗎?答案是否定的,只要在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中增訂,經過整治完成之土地可用為工業用地、商業用地、遊憩用地或經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之住宅用地,保証所有土地開發商爭先出錢整治垃圾掩埋場,政府不費吹灰之力,便可整治上世紀留下的土地之瘤,且能增加土地產值,促進地方繁榮,如此數嬴政策,為何不實施?此外,河川、水庫、土壤汚染整治,皆可依此思路去訂定政策;如此一來,環保產業之規模已形成,經過十年整理,台灣的環境一定面目一新,而此新的台灣奇跡,可推廣到全世界,不僅提昇了台灣經濟產能,且塑造了台灣環保新形象。


環保產業的形成需要從法規下手,現有的法規要重新修訂,如能從環保產業的觀念下手,則修改幅度會非常大,所有環保署從政人員需全員動起來,如果他們有此決心,他們將會創造歷史,甚至在人類的環保奮鬥史中佔一席之地,願以此文共勉之。


本文曾刊載於於2013年12月23日中國時報

與其花錢做環保 不如做環保賺錢



2016年3月21日

【環保科普系列】--[卷二十]法律方程式

民國七十八年,台灣的法律條文仍是硬邦邦的拗口文字,一個唸工程的人,硬著頭皮寫了一個法規叫「廢寶特瓶回收管理辧法」,由於缺乏法律背景,竟把數學方程式列入法規中,不過卻因為該規範屬於「廢棄物清理法」的子法,為行政命令層級,因此沒有任何人注意就公告了。

法律原本是用來執行政府的政策命令,應該要淺顯易懂,可是,一般法律為彰顯其權威,都寫得拗口,令人望之生畏。而環保法規,由於貼近民生,如果仍是那樣八股的法律條文,一定沒人會看,而且不知所云。如果可以簡單直接的表達,不僅易懂而且易於執行。

雖然當時只是要表達回收率的概念,由於實在沒有傳統法學素養,只好以方程式表達,但倘若說就以工程的概念溶入法律條文中,在當時確實是一項沒有人做過的創舉。而該法規竟然也一直沿用到民國八十四年,修正為「廢寶特瓶回收清除處理辦法」,才修正為文字化的寫法。

科技法是為了順應當前快速科技的發展產生,既然標榜科技,當然有別傳統的民法、刑法及商事法規等文字規範;需以更精準,更易懂的文字公告人民周知,否則無法應對瞬息萬變的現代科技。尤其是新發明產品的定義,如果不清楚,不僅讓業者易鑽漏洞,更使仿冒商品滿天飛。


回頭來看,法律論述是一種邏輯,方程式則是一種定律;方程式是邏輯思維的極致,基本上有一定的權威(除非科學又往前邁進一大步),所以,就邏輯上二者應可並存不相悖,若是如此,有朝一日我們看到充滿方程式的法規,可能,就不會那麼訝異了。

2016年3月18日

【環保科普系列】--[卷十九]蚊子的諾亞方舟

民國七十年代,臺灣的寶特瓶躺在大家腳下,隨處可見,環保團體整天修理環保署。臺灣的夏天又盛行登革熱,埃及斑蚊是元凶之一,而寶特瓶易積水,孳生蚊蟲,媒體便戲稱寶特瓶為蚊子的諾亞方舟。不過,當時任職於環保署的我卻笑不出來,因為,廢寶特瓶是我該處理的業務。

為了處理惱人的寶特瓶,我當時花了兩年時間,找尋全世界的處理方式,然而卻找不出適合台灣處理的模式,原因是當時台灣的法治觀念並沒有建立,因此如何讓寶特瓶在環境中消失,每天都非常困擾著我。上級的壓力,輿論的批評,如浪潮般襲來。於是逼得我們提供一百萬元,請國內最大的三家環保顧問公司,中華(現改為世曦)、中興、中鼎公司,提供良策,包括法規草案,但,竟沒有一家敢接。

圖片來源: http://sites.psu.edu/perspectivesontheenvironment/2015/02/08/a-closer-look-at-recycling/

最後逼不得已,只好關在家𥚃苦思,絞盡腦汁終於完成「廢寶特瓶回收管理辦法」,以押瓶費方式,來解決這困擾已久的問題,同時也成為國內所有廢棄物回收的法規範本,並提出回收基金會的概念,同時也賦予寶特瓶生產者回收的責任,強制推動企業負起社會責任;這些現在看起來如此簡單而自然的事情,在當年可是創舉,提出時,甚至連署長都擔心無法推動。

印象深刻的是,當時有家國內生產寶特瓶最大量的廠商老闆,在環保署召開之會議上,當眾指著我的鼻子大罵我們這群「乳臭未乾的小子,吃米不知米價。」堅持不願支付押瓶費。當時年輕氣盛,完全不理會硬是強制推動,因而吃了不少苦頭,最後終於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,現在,臺灣人已經很習慣將寶特瓶自動回收,街頭已不容易看到寶特瓶任意流浪。而最令人詫異的,莫過於當年破口大罵的那位大老闆,竟在前些年的花博會上,用回收寶特瓶建了一座「環生方舟」,藉以標榜企業的環保形象;我站在這座大方舟下,哭笑不得。


2016年3月17日

【環保科普系列】--[卷十八]垃圾不落地

早期在台灣,每個巷口都放個垃圾子車,垃圾車來了,子車扣上母車,垃圾倒進,而後經壓縮便帶走。這時我們享受了清除垃圾的便捷,同時也增加了垃圾量,每年以一定的比例成長,我們美其名,因生活水平提高,而垃圾量自然增加,是社會進步的象徵。

不過,事實真是如此嗎?因為太便利的結果,大多數人便把稍不可用的東西,都當垃圾清掉,使得垃圾量巨幅成長,而垃圾掩埋場便很快填滿,新垃圾掩埋場因民眾抗爭而使得興建受阻。於是,垃圾子車旁堆滿了垃圾,逐漸擴大佔據整個街道,台灣許多城市、鄉鎮,都成了垃圾城,這就是我們熟知的「垃圾大戰」。


圖片來源:http://maxwelltest.dareno.org/public_html/archives/portfolio/keep-the-trash-off-the-ground

因此如何解決垃圾量快速成長的困擾,成為各級政府首要工作。民國七十八年,環保署首先提出了垃圾收費的概念,希望以價制量,並教育民衆「污染者付費」的觀念,可惜環保署用了一個錯誤的決策,隨水費徵收垃圾處理費,民眾感覺不出減少垃圾產生實質的好處,因此,垃圾減量效果有限。

1997年陳水扁當臺北市長時,採納了垃圾費隨袋徴收策略,先執行第一階段,垃圾不落地,撤掉垃圾子車,訓練民眾提垃圾直接丟進垃圾車,實施初期,造成民眾非常不便,駡聲連連,但經過陣痛期,民眾終於習慣聽到「少女的祈禱」鈴聲,便拎著垃圾到巷口丟進垃圾車,垃圾終於可以不落地。於是台北市有一街景是全世界所獨有,那就是民眾要在一定的時間,一定的地點恭侯垃圾車的到來,如果晚到了,你就必需拎著垃圾袋,追著垃圾車跑。

習慣是養成的。2000年台北市全面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,朝向「資源全回收、垃圾零掩埋」目標邁進,並帶動其它縣市效法。說真的,既要求垃圾不落地,更要求垃圾要事先分類,並使用專用垃圾袋,全世界並沒有太多國家可以做到,然而在台灣,若是能減少垃圾費支出,又能使資源回收再利用,便使很多人願意配合,台灣人節儉愛物的傳統在此展現。事實上,北京市政府、廣州市政府都曾到台北市考察過,卻都認為很難在他們那邊執行!2013年臺灣百大社會創新案例,將垃圾不落地列為臺灣百大創新之一,認為是在高度開發的文明社會才能實施的政策,是臺灣邁向世界先進國家的指標。

所以我們說,「垃圾減量」才是社會進步、邁向高度文明發展的象徵,不是嗎?


2016年3月16日

【環保科普系列】--[卷十七]焚化爐的迷思

垃圾送進焚化爐焚化完就解決環保的問題了嗎?不!真正的問題才正要開始。


台灣地狹人稠,可用土地面積有限,早期一鄉鎮一個垃圾掩埋場,把台灣搞得到處是垃圾;為了讓垃圾不再佔據寶貴的空間,環保署不得不推動垃圾焚化政策,於是建造了二十四座垃圾焚化爐,徹底解決了惱人的垃圾問題。

為了擔心人民排斥垃圾焚化爐,於是幫它取了一個較文雅的名字叫「垃圾資源再生廠」,因為燒完了可發電,還可供應附近居民免費的溫水游泳池,一時之間,確也收到一定的效果,加上政府不斷宣導,還把焚化廠當環境教育的場所,漸漸地,人民對焚化廠也就不那麼排斥了。


事實上,焚化爐焚燒垃圾產生的飛灰及底渣,我們有沒妥善處理?焚化過程產生的廢氣是不是都達到空氣污染排放標準?也就沒那麼多人去注意。飛灰中含大量的重金屬,也含劇毒的戴奧辛(Dioxin),現在都用固化掩埋方式處理,也就是把問題留給後代。底渣則經簡單再分類,做為管溝回填,或低強度混凝土使用。有時因夾雜塑膠袋,遭民眾檢舉為垃圾隨處掩埋,政府形象不斷遭受質疑。


焚化爐排放的廢氣,到底有沒戴奧辛?此點一直讓民眾高度懷疑,一年二次的煙氣檢驗報告,數據是否刻意造出?如果任意抽樣調查檢驗,是不是會有驚人的發現?為了降低這種可能性,垃圾進焚化爐焚燒之前,是不是應先用分類機分類?一方面減少垃圾焚燒量,另方面也可降低産生戴奧辛的可能性。

2016年3月15日

【環保科普系列】--[卷十六]清淨日本的啓迪

三十二年前,隨著日本廢棄物處理協會人員進入一個大廠房,其中擺了許多獨立的設備,隨行日本技師一一介紹它們的功能,繞了一圈,每組設備都在做各種不同廢棄物的資源再生。這個廠叫Clean
Japan Center (清淨日本中心)。

對著一個裂解爐前牌子的說明,我非常疑惑,因為以造價如此昂貴的設備來處理極為便宜的塑膠製品,它的成本概念如何建立?解說人員只有淡淡地說,您怎麼知道十年之後不會發生石油危機?塑膠製品有一天也可能會消失。日本人的深謀遠慮,叫人不得不佩服。

清淨日本中心給我最大的啓迪是,世界上沒有廢棄物,只是放錯了位置;任何一個現狀呈現為廢棄物樣貌的,都可能會是另一個產品的原料。任何物質如不能重複使用,地球資源很快就會被用盡,而人類在缺乏資源的狀態下,終將導致毀滅。

 清淨日本中心2012年起由日本產業環境管理協會(http://www.cjc.or.jp/)承接其業務
美國、中國都是大國,美國雖擁有先進的科技,卻非用來發展環保技術,中國衆多的人囗,卻只能無窮盡耗費資源;然而小國因資源有限,所以必須不斷重複使用各項資源,於是世界上最重視環保的國家,大多是自然資源並沒有那麼充沛的國家,如日本、丹麥、瑞典或歐洲各小國,其環保技術與觀念,非常值得我們學習。

不論是生活垃圾或事業廢棄物,它們的生命週期,應該是無止境的,從Recycle到 Reused ,進化到 Reproduced ,藉以提高產值,便是所謂的循環經濟的概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