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如果環保署的編制縮減到99人時, 台灣的環境乾淨度會逹到全世界第一流;原因無他, 只要環境政策對了,就不需要有那麼多環保督導及環保稽查人員; 大家都知道大禹治水的故事,而政府卻不斷的在做防堵的蠢事, 如果做環保需要花錢,再多的環保稽查人員也不夠; 如果做環保可以賺錢,那需要環保警察?
環保與經濟無法並重,那是二十世紀的思惟; 如果政府把環保當成產業來經營,做環保的業者都賺了錢, 大家便爭先恐後加入此一行業,台灣的環保怎會做不好? 然後將此產業精緻化行銷全世界, 台灣不僅會是一個全世界最乾淨的生態島,也是一個最富裕的地方。
環保與經濟無法並重,那是二十世紀的思惟;
日月光汚水汚染案,讓我感嘆慨萬千,每天有那麼多廢酸排出, 為什麼不回收?如果PH值在2,表示廢水中含了大量的强酸, 經過稀釋而成,那為什麼不在高濃度強酸時就回收, 而要用大量的水去稀釋,造成水資源浪費且不易回收處理, 要知道重金屬在強酸中屬游離狀態,對所有生物皆會造成嚴重傷害, 如果在源頭即濃縮回收,技術上相對簡單; 以一個年產值二千多億的公司,化工知識的貧乏,令人訝異; 據說台積電公司就做得非常成功,為什麼不虛心就教?
如果經濟部把環保產業做大,環保署的存在就沒那麼重要了; 如果我們把廢水、廢氣、廢棄物的管理都用碳權交易的原則來處理, 規定減少多少的汚染量,就可有多少租稅減免, 以獎勵的方式誘導企業代替處罰方式,效果應該會比較好; 另外獎勵環保處理業者提昇環保技術,訂定廢棄資源再生獎勵辦法, 吸引更多的企業投入此一技術之開發, 那麼政府何必煩惱環保做不好?
此外,政府應該擴大環保產業巿場需求, 如果我們把全台灣五百座垃圾掩埋場全部挖除,資源再利用, 那將會有上千億的廢塑膠可再利用,有上萬公頃土地可䦕發再利用, 為了完成此項工程,機械製造業、塑膠回收業、塑料二次加工業、 營造業、建設公司等各行業之業績會急遽上升,就業率大大提高, 政府失業率低於百分之三之目標也能軽易解決。
這些工程需要政府出錢嗎?答案是否定的, 只要在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中增訂, 經過整治完成之土地可用為工業用地、商業用地、 遊憩用地或經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之住宅用地, 保証所有土地開發商爭先出錢整治垃圾掩埋場,政府不費吹灰之力, 便可整治上世紀留下的土地之瘤,且能增加土地產值, 促進地方繁榮,如此數嬴政策,為何不實施?此外,河川、水庫、 土壤汚染整治,皆可依此思路去訂定政策;如此一來, 環保產業之規模已形成,經過十年整理,台灣的環境一定面目一新, 而此新的台灣奇跡,可推廣到全世界,不僅提昇了台灣經濟產能, 且塑造了台灣環保新形象。
環保產業的形成需要從法規下手,現有的法規要重新修訂, 如能從環保產業的觀念下手,則修改幅度會非常大, 所有環保署從政人員需全員動起來,如果他們有此決心, 他們將會創造歷史,甚至在人類的環保奮鬥史中佔一席之地, 願以此文共勉之。
如果經濟部把環保產業做大,環保署的存在就沒那麼重要了;
此外,政府應該擴大環保產業巿場需求,
這些工程需要政府出錢嗎?答案是否定的,
環保產業的形成需要從法規下手,現有的法規要重新修訂,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