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3月24日

【環保科普系列】--[卷二十一]環保產業論

我想如果環保署的編制縮減到99人時,台灣的環境乾淨度會逹到全世界第一流;原因無他,只要環境政策對了,就不需要有那麼多環保督導及環保稽查人員;大家都知道大禹治水的故事,而政府卻不斷的在做防堵的蠢事,如果做環保需要花錢,再多的環保稽查人員也不夠;如果做環保可以賺錢,那需要環保警察?

環保與經濟無法並重,那是二十世紀的思惟;如果政府把環保當成產業來經營,做環保的業者都賺了錢,大家便爭先恐後加入此一行業,台灣的環保怎會做不好?然後將此產業精緻化行銷全世界,台灣不僅會是一個全世界最乾淨的生態島,也是一個最富裕的地方。






日月光汚水汚染案,讓我感嘆慨萬千,每天有那麼多廢酸排出,為什麼不回收?如果PH值在2,表示廢水中含了大量的强酸,經過稀釋而成,那為什麼不在高濃度強酸時就回收,而要用大量的水去稀釋,造成水資源浪費且不易回收處理,要知道重金屬在強酸中屬游離狀態,對所有生物皆會造成嚴重傷害,如果在源頭即濃縮回收,技術上相對簡單;以一個年產值二千多億的公司,化工知識的貧乏,令人訝異;據說台積電公司就做得非常成功,為什麼不虛心就教?

如果經濟部把環保產業做大,環保署的存在就沒那麼重要了;如果我們把廢水、廢氣、廢棄物的管理都用碳權交易的原則來處理,規定減少多少的汚染量,就可有多少租稅減免,以獎勵的方式誘導企業代替處罰方式,效果應該會比較好;另外獎勵環保處理業者提昇環保技術,訂定廢棄資源再生獎勵辦法,吸引更多的企業投入此一技術之開發,那麼政府何必煩惱環保做不好?

此外,政府應該擴大環保產業巿場需求,如果我們把全台灣五百座垃圾掩埋場全部挖除,資源再利用,那將會有上千億的廢塑膠可再利用,有上萬公頃土地可䦕發再利用,為了完成此項工程,機械製造業、塑膠回收業、塑料二次加工業、營造業、建設公司等各行業之業績會急遽上升,就業率大大提高,政府失業率低於百分之三之目標也能軽易解決。

這些工程需要政府出錢嗎?答案是否定的,只要在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中增訂,經過整治完成之土地可用為工業用地、商業用地、遊憩用地或經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之住宅用地,保証所有土地開發商爭先出錢整治垃圾掩埋場,政府不費吹灰之力,便可整治上世紀留下的土地之瘤,且能增加土地產值,促進地方繁榮,如此數嬴政策,為何不實施?此外,河川、水庫、土壤汚染整治,皆可依此思路去訂定政策;如此一來,環保產業之規模已形成,經過十年整理,台灣的環境一定面目一新,而此新的台灣奇跡,可推廣到全世界,不僅提昇了台灣經濟產能,且塑造了台灣環保新形象。


環保產業的形成需要從法規下手,現有的法規要重新修訂,如能從環保產業的觀念下手,則修改幅度會非常大,所有環保署從政人員需全員動起來,如果他們有此決心,他們將會創造歷史,甚至在人類的環保奮鬥史中佔一席之地,願以此文共勉之。


本文曾刊載於於2013年12月23日中國時報

與其花錢做環保 不如做環保賺錢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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